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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创建示范活动集中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作者:-1 发布时间:18-06-29 编辑:
 
中国科协部门发文
 
科协组函人字〔2018〕82号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

创建示范活动集中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相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综合处(办公室):
近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下发《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评组发〔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创建示范活动清理规范工作作出部署。为充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经研究并报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领导同志同意,中国科协决定在科协系统对创建示范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科协系统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提高创建示范活动实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从严从紧、稳中求进,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清理规范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确保科协系统创建示范活动依规
有序开展。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国科协所属相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坚持质量标准。要严格清理政策,认真把握清理范围、依据、标准、程序,不得曲解政策、擅自变通、标准不一,对应取消的活动一律取消,能合并的活动一律合并。要实现全面覆盖,确保清理范围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瞒报、漏报行为,确保报送的创建示范活动没有遗漏。
(三)开展自查自纠。要对创建示范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提出建议保留、建议合并、建议取消三类处理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填写《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详见附件2、3)。
三、材料报送
(一)请于2018年4月27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版、excel版)。
(二)请在自查自纠报告上,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
(三)没有开展创建示范活动的部门、单位,请务必来函说明。
 
联 系 人:宋维嘉
联系电话:(010)68578091  13522910698         
电子邮箱:rencaigongzuo@cast.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100863)
 
附件:1.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有关注意事项
2.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
3.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2018年4月18日
附件一 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有关注意事项
附件二 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三 拟保留或合并的创建示范活动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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