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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公告

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作者:-1 发布时间:23-08-29 编辑:
学会负责人、各分支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保护学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科协党组、书记处部署,促进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创函平字〔2023〕56号)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创字〔2023〕71号)有关要求,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决定开展第九届(2023-2025)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以下简称被托举人)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托举人推荐条件
  1.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在册会员。非在册会员,请及时与学会秘书处联系申请入会。
  2. 被托举人应为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含),女性可适当放宽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含)。
  3. 坚持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面向农业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农业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能力、素质、潜质为标准,重点支持积极投身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支持在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有成长潜力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国家农业重大战略部署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向学会秘书处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申请人本人应填写个人诚信申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推荐要求
  1. 推荐主体与推荐指标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负责人,各省级植物保护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可向中国植物保护学会推荐一般不超过1名被托举人推荐人选。
  学会负责人推荐的属于专家推荐,学会负责人应是3名推荐专家之一,填写专家信息及推荐意见;各省级植物保护学会、学会各分支机构推荐的,属于机构推荐,填写专家信息及推荐意见、机构信息及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学会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
  2. 时间要求
  请各推荐主体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学会秘书处联系人电子信箱。恕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遴选与上报
  学会将继续完善组织机制和遴选标准,制定遴选办法,明确遴选程序,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必要时,将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邀请本学科领域内权威专家,组建学会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候选人遴选专家组,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议,遴选不超过3名被托举人,经规范履行公示程序,按要求向中国科协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胡静明、郑传临
  电     话:010-62815913  62818075
  电子信箱:cspp62@163.com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第九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请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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